浙江省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

所有从外地返回浙江的人员,需在行程结束后24小时内,通过浙里办APP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系统,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、活动轨迹等信息。如实填报身体症状、接触史等情况,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。

返浙后,所有人员需要严格执行7天健康监测。每天自主测量体温,并如实记录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立即向所在地社区/村(居)委会报告,配合开展相关检查和排查。

同时,返浙人员需要进行核酸检测。具体要求如下:

  • 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,抵浙后需连续进行3次核酸检测,分别在抵浙当日、第3天和第7天进行。
  • 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,抵浙后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  •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,要按规定进行隔离治疗。

返浙人员应当主动采取以下防护措施:

  • 全程佩戴口罩,勤洗手,保持社交距离。
  • 尽量减少外出,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  •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如实向社区(村居)报告健康状况。
  •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注意营养均衡,适度锻炼。

返浙人员抵达后,当地社区/村(居)将对其进行登记,开展健康监测。如出现异常情况,社区/村(居)将会及时采取隔离、检测等措施,切断传播链。返浙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
对于隐瞒行程、拒不接受健康申报、核酸检测等的返浙人员,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责令隔离观察,费用自理。
  • 处以罚款。
  •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总之,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返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,旨在切断疫情传播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返浙人员务必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我省疫情防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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